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中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万顷良田安置小区三期工程二标段监理,已经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
3.2工程规模:面积约60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监理费约91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3.5监理期:施工阶段、审计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6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发包单位对监理企业的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2发包单位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师1名:省注册或以上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
专业监理员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见证员各一名
注: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4.5投标申请人及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⑵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回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栏中。
⑶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470258207006,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3月20日至 2015年3月25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3月25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议的,应当在2015年3月30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14时00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念春
联 系 电 话:0516-69090031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金泉商务中心
联系人:张婉 电话:18068721900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