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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点击:42次 日期:2015-03-20 17:19:05.0

第一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发改投资[2014]3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会理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3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113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会理县老街乡

2.2 建设规模: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地下0层、地上5层(局部6层)室内外高差为0.30米,建筑高度为19.50米,总建筑面积2361.2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3月27日 23时59分00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15日 14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省公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会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会理县邮政街140号

邮编: 615100

联系人: 马洪敏

电话: 0834-5626828

传真: 0834-5622941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利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388号8幢8层818号

邮编: 610041

联系人: 杨波

电话: 18981564223

传真: 0834-3234311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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