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莫红、坪头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点击:32次 日期:2015-03-20 17:18:47.0 |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雷波县莫红、坪头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雷波县莫红、坪头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凉山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凉农综办[2014]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雷波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财政补助394万元,省财政补助144.2万元,州财政补助13.4万元,自筹资金39.4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雷波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函[2014]2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123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泽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雷波县坪头乡洛沃村、坪头村、觉吉村及莫红乡千拖村。
2.2 建设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4300亩,包括:衬砌硬化田间引灌渠系\配套设施(消力池)及田间道路建设。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 其 他: (1)单价是指完成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所有费用。(2)此工程量清单为共同投标的基础,施工应按设计图内容施工,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 (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2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03月29日 23时59分59秒(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20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雷波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雷波县宁远街19号
邮编: 61655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834-8822148
传真: 0834-8822148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泽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快活正街49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康先生
电话: 18908151842
传真: 028-83329299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015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