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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审讯录像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点击:54次 日期:2015-03-19 13:51:18.0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审讯录像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2015079号; 

二、项目概况

商丘市公安局审讯录像设备”项目

采购预算价245000元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319日 —2015325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谈判开启时间:2015326日上9:30前递交文件 。

               20153269:30开启谈判。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注意事项

(一)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谈判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做在谈判性响应文件中)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营范围中须有经营或生产警用器材类产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谈判现场必须提供现场执法音像摄录的公安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指标参数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参数要求)、审讯录像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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