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沛县鹿楼镇七堡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沛县鹿楼镇七堡自然村、张庄自然村搬迁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鸳楼南侧、八堡东侧
3.2工程规模:本招标工程共分叁个标段,I标段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II标段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III标段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日历天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进行,中标二个标段以上的投标人按开标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5.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且人员信息及有关证书有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至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人可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只需缴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至 2015年3月23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 3月19 日至 2015年 3月24日17:00前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 3月25 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3 月 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请投标人及时更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执行苏建招[2010]333号文规定,将在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日三日前的时间内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时间、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本工程政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经研究决定,凡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方式及账户请电话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鹿楼镇七堡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孙健
电话:13775913818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