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延安新区) |
点击:99次 日期:2015-03-18 11:04:03.0 |
延市国土告字[2015]第5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延安新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亩)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密度 | ||||||||
G1-05A |
延安新区 |
商、住 |
104.96 商:20.99 住:83.97 |
>1且 ≤2.5 |
≥30% |
25% |
商:40住:70 |
3927.8 |
19639 |
100 |
G1-05B |
延安新区 |
商、住 |
140.03 商:28.01住:112.02 |
>1且 ≤2.5 |
≥30% |
25% |
商:40住:70 |
5240.2 |
26201 |
100 |
D2-13 |
延安新区 |
商、住 |
114.41 商:26.31住:88.10 |
>1且 ≤2.8 |
≥30% |
22% |
商:40住:70 |
4324.2 |
21621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6日到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延安新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4月16日16时向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延安新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4月16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平台交易二厅(枣园路市住建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1-05A号地块:2015年4月7日8时至2015年4月21日10时;
G1-05B号地块:2015年4月7日8时至2015年4月21日10时30分;
D2-13号地块:2015年4月7日8时至2015年4月21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地块均以现状条件出让。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延安新区分局(百米大道丽森路博成大厦4楼)
联 系 人:崔娜
联系电话:0911-2901080
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专项资金集散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分行营业室
帐 号:61001680031050003389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