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4次 日期:2015-03-17 13:57:09.0 |
1.招标条件
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4年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鄂农发办[2004]9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建设资金为2014年省级专款;招标人为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片区,涉及同庆沟村、小南沟村、大南沟村和汤家坝村四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翻修堰塘护岸5座,长1004.5M,修建渠道8962.1M,河堤砌筑1858M,挡土墙砌筑58.8M;晒谷场3871m2;新开及整修田间道路8382M,其中硬化道路8382M;种植香樟、石楠树,面积36亩,栽植8421株;示范推广贡米种植新技术1项等。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
3.4拟任项目经理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3.5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7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3.9 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之前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套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办公室(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36号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检察院投标企业查询档案。
5.2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7上午9时。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供销社贸易大楼四楼,电话:0719-2730318)。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竹溪县政务网》(www.zhuxi.gov.cn/new/index.shtml)、《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tb.zhuxi.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
联 系 人:颜召平
电 话: 18062172507
传 真: 0719—2860888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 系 人:钱迎阳
电 话:0719—2726921
传 真:0719—2726921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