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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城社区长安围内整治排污、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156次 日期:2011-07-29 00:00:00.0

工程名称

观城社区长安围内整治排污、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

市政

经办人

张景明

办公电话

0755—28012921

移动电话

13927461009

工程地址

观澜街道

计划投资(万元)

50

本次发包估价(万元)

43.43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

2011815

计划竣工日期

2011914

开始发布时间

2011729

结束发布时间

201182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

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开标时间

2011851500

开标地点

观澜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文体中心办公楼一楼)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其它投标条件要求

1本工程采用2010-2011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组。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一级、二级、三级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能在本省执业

报名提交资料及地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2、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及报名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

观澜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文体中心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

何志刚:15899791694

其它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要求: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投标方如不接受此条款则放弃投标即可。若中标方不能接受合同或协议中此条款约定,拒绝签字则作弃标处理,招标人可另行招标。中标人因弃标而对招标人造成工期拖延及其他损失一概由弃标人承担。招标人并可据此作不良记录报区建设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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