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云龙工业园三期I地块定销房BT项目I-1#住宅楼、I-2#住宅楼、I-3#楼、I-4#楼、I-5#住宅楼、I-6#楼、I-7#住宅楼、I-8#楼、I-9#楼、I-10#楼、I-11#住宅楼、I-12#楼、I-13#楼、I-14#楼、I-15#住宅楼、I-16#住宅楼共16幢,I商业-1#楼、I商业-2#楼、I商业-3#楼、I商业-4#楼、I商业-5#楼、1#配电室、3#配电室、I-门卫、I-幼儿园、I-会所、人防地下室、桩基及附属工程
已经由徐发改行政许可服务审字[2014]4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资格预审。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云龙区纬三路以北、民富路以南、规划路以东、汉源大道以西。
(2)工程规模:云龙工业园三期I地块定销房BT项目I-1#住宅楼、I-2#住宅楼、I-3#楼、I-4#楼、I-5#住宅楼、I-6#楼、I-7#住宅楼、I-8#楼、I-9#楼、I-10#楼、I-11#住宅楼、I-12#楼、I-13#楼、I-14#楼、I-15#住宅楼、I-16#住宅楼共16幢,I商业-1#楼、I商业-2#楼、I商业-3#楼、I商业-4#楼、I商业-5#楼、1#配电室、3#配电室、I-门卫、I-幼儿园、I-会所、人防地下室、桩基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29.53万平方米,造价约5亿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
(5)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建设款项目交付2年付清。建设期、回购期均不计利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不少于叁亿元,包括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今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 捌拾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登记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8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至 2015年3月18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5年3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 2015 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二楼服务大厅专门窗口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其中包含建造师陈述及答辩 2分)
b商务标 70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9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2、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88号
联系人:罗献金 电话:0516-85835519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609室
联系人:王靖 电话:66661288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