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徐州潘安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潘安湖新农村建设湖畔小区二期安置房监理(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310国道以南,权台煤矿运输铁路以北
(2)工程综述:工程占地约106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投所有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潘安湖新农村建设湖畔小区二期安置房1-9#楼,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二标段:潘安湖新农村建设湖畔小区二期安置房10-25#楼,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5)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本企业注册);
(3)投标申请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
(8)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建设局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去财务室换票)。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叁万伍仟元/家 二标段:伍万元/家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1106021219210060905
开户行:彭城农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3050201201000038795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6 日至 2015 年 3月 11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5年 3月 6日至 2015年 3月 11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 3月 14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3 月 1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所附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50分;
b.计划投入的检测设备 5分;
c.监理人员配备 10分;
d.监理大纲 25分;
e.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及业绩 10分;
十、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悦庭B05号商办楼210-213室
联系人: 王 浩 电话:0516- 8761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