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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点击:62次 日期:2012-10-15 00:00:00.0

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受托,就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人: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赵子华   耿慧超   0531-82667208  13793196738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06023201200031406023201200029406023201200027406023201200028

4、项目名称: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YHA2012-192B

5、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5.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括对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5.2 分包情况: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为4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具体分包情况见下表:

包号

设备名称及采购数量

数量(台/套)

3

台式分光光度仪(测试仪)(进口设备)

1

落地式洗眼器

1

全自动织物折皱弹性仪

1

4

水表检定装置

1

精密电子天平

2

可移落地式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1

智能酸度计

1

电热板

2

生化培养箱

1

菌落计数器

1

生物安全柜

1

5

智能温湿度巡检仪

1

万能量具检定装置

1

M1级砝码

20

7

环境实验设备检定装置

1

无磁砝码

1

百分表检定仪

1

电能表检定装置配套设备

1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与要求。

6.2 供应商为销售商的,应有所投报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原则上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6.3 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6.4 所投设备属经营许可管理范围,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5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6.6 供应商应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府部门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6.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及方式:

7.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7.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21015日至20121022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7.3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函、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300/

请供应商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至我公司

开户单位: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号:4636200001819100155226

8、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日期:2012117日上午9:00-10:00 (北京时间) 

9、公开报价日期:2012117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五)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子华  耿慧超  

联系电话:0531-82667208  

E-mailhy82667208@163.com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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