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寺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93次 日期:2015-03-12 13:34:18.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5】23号文件(关于子长县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寺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342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子长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子长县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寺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子长县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寺湾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23号),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1km2,其中建设基本农田49.57 hm2,营造水土保持林196.70 hm2,发展经果林72.48 hm2,水土保持种草51.03 hm2,封禁治理面积451.24hm2,建设谷坊3座,水窖13个,生产道路5.6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近3年内完成两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自 2015 年 3 月 22 日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市场沟圣业大厦18-2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年-2014年完成两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和《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场沟圣业大厦18-2号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孙亭
电 话:1587766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