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点击:57次 日期:2015-03-10 18:03:30.0 |
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将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GNZFCG2015
一、招标采购单位名称: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采购单位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政府
二、招标项目性质:
本次招标项目为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因前两次投标报名都不满足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现将本项目更改为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提供各项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在灌南县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保险支公司或分支机构并正常营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具备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提供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原件,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报名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灌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灌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承诺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备注:
1、报名时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原件的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除外)。
2、如现场报名登记人不是注册法人本人,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
四、谈判文件发售及报名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4、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本次采购采用报名审查、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能够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00)。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账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七日内予以退还。
对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的投标商,招标人将其视为失信违约,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监督机构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其参与政府采购市场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 林先生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3)(422室)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3)(422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1886133679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传 真:0518-85838116 Email:lin0186@yeah.net
邮政编码:222100
谈判公告信息发布网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项目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5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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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整标段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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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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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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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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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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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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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备注:投标人须在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