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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5-03-09 17:49:00.0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甘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甘经发【2014】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泉县城市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甘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工程建于甘泉县县城城南3km处的姚店南洛河左岸板桥沟原污水处理厂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缺氧/厌氧池、转盘滤池、中间水池、紫外消毒池、污泥回流池、污泥浓缩池各一座。好氧池保温房、三级处理厂房、紫外消毒房、鼓风机房及锅炉房各一座。本次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3000m3/d.计划总投资920万元。本工程施工、监理各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 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并需携带到注册地检察机关对公司、法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注册或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省外企业须携带《省外监理企业进陕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并需携带到注册地检察机关对公司、法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2015年 3 月 9 日至2015年 3 月13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分,节假日不休息),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大厦7楼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 3 月18  日17:30分,地点为延安市宝塔区嘉陵大厦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甘泉县城市管理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1830911800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甘泉政府网》和《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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