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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公开招标补充公告(三)[沛采招G(2015)001]

点击:33次 日期:2015-03-06 13:47:03.0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计划,就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已于2015年1月27日发布了采购公告,2015年2月5日发布了更正公告(一), 2015年2月12日发布了更正公告(一),现发布补充公告(三)。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招标项目内容: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沛采招G(2015)001
公告日期:2015年1月27日
公告媒体:徐州政府采购网
二、说明信息:
针对有关供应商提出的[沛采招G(2015)001]公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第2项中价格分有疑问的事,现作出补充公告如下:
 
1、沛县数字城管招标文件中价格评分标准分为项目总价格(建设费用)30分和项目系统代运行维护费10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有歧义理解:一般理解项目建设费即一次性投入购买系统软硬件的费用,该部分的价格是否包含系统维护费?如不包含系统维护费,就容易让投标人钻空子,比如第一部分报1元,第二部分报最高价,这样投标人价格就能拿到满分(按照当前评分标准,第一部分价格越低分数越高,第二部分价格越高分数越高)。
说明:上述问题,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项目总价格(建设费用)指的是该项目的全部价格,也包括系统维护费用,所以贵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运行维护费用部分。
 
2、项目开标一览表没有明确报价格式,是否应该对应价格评分标准给出报价的具体要求?比如系统建设费、系统维护费等等。
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具体报价应在分项报价中予以体现。
 
三、特此说明。
 
 
                                            沛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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