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泉河河道治理(丰溪集镇段)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90次 日期:2015-03-04 21:58:59.0 |
一、招标概况
竹溪县泉河河道治理(丰溪集镇段)工程于2015年1月26日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2015年3月3日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5年3月3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十堰市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望新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郢都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574.72万元 |
572.66万元 |
574.64万元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A3054042030101-4/3 |
A3103042100201-4/2 |
A2051042100101-6/5 |
投标人安全生 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725 |
(鄂)JZ安许证字[2012]007829-2/4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3141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曾化平 证书编号:00140500 |
项目经理:陈果 证书编号:00825747 |
项目经理:谢同新 证书编号:D97301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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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5年3月4日14时30分至2015年3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 儒
电 话:13636266333
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 姝
电 话:15997835806
3. 监管机构: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丁 浩
电 话:0719-2730318
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