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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

点击:78次 日期:2009-09-01 00:00:00.0
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二层) 
内容 招标公告
曹妃甸工业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经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城市污水10万吨,中水回用10万吨,总投资额约29320.91万元。
1.2招标内容:日处理城市污水5万吨及中水回用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3建设工期:36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9月底。
1.4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为具备建设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3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经验和业绩、且信誉良好、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机械设备、仪器。
2.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5外埠投标人开标前需办理进曹备案手续。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单位公章),于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到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二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服务中心(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二层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以及曹妃甸政务网(http://www.caofeidian.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315-3910740  13623333231
传        真:0315-3195003
联   系   人:许女士
邮    编:063000
邮        箱:hnzbts@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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