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05鑫港小区”B15、B24号楼工程施工 |
点击:27次 日期:2009-08-28 00:00:00.0 |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友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滦平县“05鑫港小区”B15、B24号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滦平县“05鑫港小区”B15、B24号楼 (2)工程建设规模要求:B15号楼住宅面积4866.02㎡、底商212.92㎡、单层商业387㎡、地下室商业577.06㎡;B24号楼住宅面积4948.20㎡,总建筑面积10991.20平方米。六层砖混结构 (3)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自筹,已落实。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总承包。 (5)建设工期:工期要求: 396天 质量要求:合格 (6)建设地点:滦平镇原05部队大院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为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誉良好;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28日到2009年9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必须在现场报名及“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地点为: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专职安全员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外省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专职安全员证原件、进冀备案手续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相关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北京友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继民 邮政编码:068250 办公地址:滦平县原05部队院内售楼处 联系电话:15531438111 传真:0314-8582916 联系人:徐永占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小涛 地址:滦平县新建路丽景佳园C座商务楼四楼 邮政编码:068250 电话:13932440704 传真:0314—8582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