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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光明大街、渚河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点击:92次 日期:2009-08-25 00:00:00.0
 
内容 1、邯郸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邯郸市光明大街、渚河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邯郸市光明大街、渚河路,光明大街(联纺路-学院北路)道路、便道、雨污水、光明滏阳河桥工程,道路全长5632米;渚河路(浴新大街-滏东大街)道路、雨污水改造、路灯、渚河桥工程,道路全长3640米。
2.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9月 10 日,预计工期 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9 年8 月 25 日至 8月 3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 12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7 时 30 分,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IC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9 年9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15 时 00分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光明大街、渚河路道路改造 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9 年 9月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邯郸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邯郸市展南路1号             邮  编:056001
联系人:王如安                      电  话:0310-3122808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陵西大街79号芯城小区A座805室
邮  编:056001
联系人:王胜利                      电  话:0310-3155179

日  期: 2009 年 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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