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
点击:34次 日期:2009-08-24 00:00:00.0 |
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现场情况:已具备开工条件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质量等级:合格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万吨。 2、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同时带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8月28日 ,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 4、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公章) 联系人:苗利峰 联系电话:0311-880845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311-83806695-812 2009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