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曹妃甸工业区2号路新建工程绿化、照明工程 |
点击:48次 日期:2009-08-20 00:00:00.0 |
唐海县海澳大酒店 | |||
内容 |
曹妃甸工业区2号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
曹妃甸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及银行贷款。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绿化、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唐曹管发改文(2007)32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内,全长约12公里,现主体道路工程已经完工,具备绿化及照明施工的条件。 二、招标范围、要求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合同段,招标范围、要求及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合同段:绿化施工(K0+000-K11+170,不含纳潮河K2+750-K5+280范围),工期:60天; 2合同段:照明施工(K0+000-K6+013.756,不含纳潮河K2+750-K5+280范围),工期:80天。 3合同段:照明施工(K6+013.756-K11+170),工期:80天。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绿化工程(资质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照明工程(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有相关类似工程业绩且信誉良好 说明: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 3、每家单位最多只允许参加两个合同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合同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3.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法人章),于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8月26日9:00—11:30,14:00—17:00到唐海县海澳大酒店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段(如需邮购另附50元邮寄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唐海县海澳大酒店(地址:唐山市唐海县长丰路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及曹妃甸工业区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楼 邮 编:050011 电 话:0311-86219117/86063928 传 真:0311-86219087 联 系 人:刘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