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滨河路污水管道工程(一标段)二次公告, |
点击:52次 日期:2009-08-19 00:00:00.0 |
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局建设的青龙县滨河路污水管道工程(一标段),已在青龙县招标办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青龙县滨河路污水管道工程(一标段) (2)工程规模:1040米 (3)建设地点: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青龙县前庄液化汽站—污水处理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污水、雨水管道铺设,弱电管道预埋 3、质量标准:合格 4、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应于2009年8月19日~2009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30分~5时到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报名时持: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该工程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如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资格后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上述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2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拦标价的2%),提交至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上午9时0分,提交到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温克民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龙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久义 办公地址:青龙县商业街中段 邮政编码:066500 联系电话:0335-7866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