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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东环路道路工程(建设大街—护城河)所需灯杆、灯具采购

点击:32次 日期:2009-08-18 00:00:00.0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秦工招设字130301S0910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其秦皇岛东环路道路工程(建设大街—护城河)所需灯杆、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  工程概况:
1、秦皇岛东环路道路工程(港城大街—护城河)道路全长1.6千米,城市次干道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规划红线宽50米,其中港城大街~建设大街路段(MK0+000-MK0+737.18):采用三块板形式,中央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各2米宽绿化分隔带、5.5米宽非机动车道,红线内东侧7米宽人行道及绿化,南侧13米宽人行道及绿化;建设大街~护城河路段:采用一块板形式,中央混行车道宽20米,两侧各3.5米宽人行道,外侧为绿化带。配套实施雨水、污水、照明等工程。本工程(建设大街—护城河)段所需灯杆、灯具约66基,其中灯杆6米的37基,灯杆7米的29基,合同估算价约46万元。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交货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海港区财政拨款。
二、 招标内容:本工程(建设大街—护城河)所需灯杆、灯具的供货及维保。
三、 资质要求: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须出示原件)、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加盖法人章的该产品国家指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简介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厦)四楼]报名。
2、《秦皇岛建设网》会员单位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须出示原件)、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加盖法人章的该产品国家指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简介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密码锁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厦)四楼]报名,也可使用会员用户名和密码锁在网上登陆《秦皇岛建设网》http:// www.qhdjs.gov.cn,点击招标公告后面的“网上报名”连接进入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09年8月18日~2009年8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市政管理处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88号   
   联系人:张虹                                    电话:0335-3267908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
   联系人: 吴红亮   崔旭刚                   电话:0335-8801895(15903354742)0335-36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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