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通讯指挥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及安装 |
点击:44次 日期:2009-08-14 00:00:00.0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9房间 | |||
内容 |
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通讯指挥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通讯指挥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经审查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为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通讯指挥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及安装,地上8层,地上总高35.6米,地下1层,地下总高5米,建筑总面积45012平方米。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宋营镇(槐安路东延线与燕山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3、建设性质:新建。 4、估算投资:约 480 万元。 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空调末端设备采购及安装。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总工期:不超过 95 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评合格标准等级,确保安济杯。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资金来源:自筹。 11、报名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报名 具备空调末端设备(凤机盘管、新风机组、空调机组)生产能力、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取得具有空调末端设备(凤机盘管、新风机组、空调机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的授权,并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代理商。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只接受同一品牌的空调末端设备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12、报名须知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二楼2207室刷卡报名,或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若生产厂家投标,则持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空调末端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厂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若代理商投标,则持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空调末端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及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空调末端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9房间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3、公告时间:2009年8月14日至2009 年8月20日。 14、报名时间:2009 年8月14日至2009 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均受理。 1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 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均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消防总队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国泰街48号 联系人:袁建军 电话:0311-89181350 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康立栓、刘建伟 电话:0311-83662003 日期: 2009 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