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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鑫顺家园小区101#、102#、103#、105#楼及1#、2#商业楼施工

点击:50次 日期:2009-08-14 00:00:00.0
河北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河北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顺发·鑫顺家园小区101#、102#、103#、105#楼及1#、2#商业楼工程,已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结构为:砖混、框架,六层,建筑面积20248.82平方米;资金自筹; 
(2)工程建设地点为双滦区双塔山镇大三岔口;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顺发·鑫顺家园小区101#、102#、103#、105#楼及1#、2#商业楼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并同时在河北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定级)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底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河北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 年8月14日至 2009 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2 时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 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8月21日17 时 0 分以前送至河北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9年8月22日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宝文
联系电话:  0314-4218088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兆冰 
联系电话: 1393248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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