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元曲文化公园广场工程施工招标 |
点击:43次 日期:2009-08-13 00:00:00.0 |
东光观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内容 |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GZ-2009-014 1.东光县元曲文化公园广场工程,已由东光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并已在东光县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为广场建设工程,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财政投资。 2.2工程建设地点:东祥商厦北侧,县土地局东侧,府前大街南侧,占地面积203亩。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5月1日,工期212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可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等级证书;③、注册建造师证;④、法人授权委托书;⑤、被委托人身份证;⑥、本省其它城市施工企业须持入沧备案手续。省外有意向的投标人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从东光县城建设大街34号东光观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除外)。 5. 本工程报名队伍过多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8月24日17时30分以前送至东光观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东光县建设局 办公地址:东光县建设大街34号 邮政编码:061600 联系电话:0317-7809308, 0317-7908167 传 真: 联 系 人:朱培杰 任建军 招标代理机构:东光观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东光县城建设大街34号 邮政编码:061600 联系电话:0317-7809121 传 真:0317-7809229 联 系 人:刘金格 日期:200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