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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项目沧州市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第二标段

点击:69次 日期:2009-08-10 00:00:00.0
 
内容 沧州市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招标第二标段:规划三号路——海河路
1.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了招标条件,并已在沧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沧州市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概况如下:
1)采购规模:双侧对称布置,采用高压钠灯,路灯间距42m,杆高14m,全线共设约164基。第一标段:西五大道——规划三号路,共76基。第二标段:规划三号路——海河路,共88基。
2)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采购招标范围:图纸及路灯采购清单所含的内容;
4)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合格。
3.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4.  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简介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河北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御河路南侧、中国银行后侧小区2-1-401室)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8月14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除外)或于2009年 8月14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09年高铁路路灯采购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前送至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收。
7.本项目报名队伍过多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报名队伍少于七家(含七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视为通过资格预审,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8.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9 年 8 月 18日17时30分前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9.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办公地址:沧州市解放东路91号
邮政编码:061001                联系电话:0317-3501017
传  真:0317-3501017            联 系 人:薛海燕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政编码:061001         
联系电话:0317—2080151
传  真:0317-2080151    
联 系 人:李洪起   常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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