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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办公楼工程

点击:34次 日期:2009-07-31 00:00:00.0
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 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局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妇幼保健所办公楼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壹个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29.71M2,二层砖混结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孟村回族自治县。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从 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处进行书面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至2009年8月6日,每天8:30至11:30, 14:3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  报名队伍少于七家(含七家),则视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如超过七家单位,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7.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4号(原市二招)院内北四楼
邮政编码:061001       联   系  人: 郝  策
传  真:0317-5207096     联 系 电 话:0317-520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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