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城管局城市雕塑工程施工 |
点击:32次 日期:2009-07-31 00:00:00.0 |
秦皇岛市文化路366号银都大厦507室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秦工招市字130301S09063-1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海港区城管局城市雕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单位。 一、 工程概况: 海港区城市管理局城市雕塑工程,包括徐达人像雕塑一座,底座为青砖,大理石,上部铜像,高24米,设立于港城大街机场路;展翅高飞雕塑一座,不锈钢刷漆,高20米,设立于东港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 二、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三、投资额:约3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工期:30天(日历日)。 七、招标范围:海港区城管局雕塑工程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八、资质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 九、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1、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或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2、《秦皇岛建设网》会员单位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或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IC卡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的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码锁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也可使用会员用户名和密码锁在网上登陆《秦皇岛建设网》http:// www.qhdjs.gov.cn,点击招标公告后面的“网上报名”连接进入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十、报名时间:2009年7月31日—2009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十一、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7号 地 址:文化路366号银都大厦507室 联系人:孙海成 电话:(0335)3500327 联系人:夏友伟 电 话:(0335)3635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