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模式投资人招标 |
点击:41次 日期:2009-07-24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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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0301S09095-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其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模式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开发区、抚宁县。 2、招标项目内容:秦抚线快速路道路工程的道路、桥涵、管线、绿化及相关附属的BT投资建设。 3、建设规模: 西由抚宁县县城的南环路接至抚昌黄公路,东与已形成的黄河道相连(兴凯湖路交叉口处),道路全长约23公里。抚宁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开发区段采用准快速路标准(同时配套各种市政管线),形成主城区、开发区与抚宁县县城的快速交通通道,拉动开发区、抚宁县县城区域经济发展,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 4、回购期限: 5 年(含建设期)。 二、开竣工时间 计划建设时间:2009年 9 月30日开工, 2010 年 7 月30日竣工。 三、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⑵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且应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委托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⑶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⑷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随同投标报名资料原件(投标报名时提供)一起递交。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最好能提供金融单位融资意向证明。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五、报名时间及条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于2009年07月24日至2009年07月30日(双休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厦)四楼]报名: (1)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提供; (3)联合体协议原件及授权书原件(如为联合体); (4)类似项目的BT或BOT或工程建设总承包或代建建设业绩合同原件,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具备以上业绩即可。 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时最好提供相关融资能力证明); 六、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其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朱丽文 联系电话:0335-30258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 联 系 人:吴红亮 13933691895 裴召银 13785078598 办公电话:0335-3691525 传真:0335-3608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