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一标段) |
点击:37次 日期:2009-07-22 00:00:00.0 |
秦皇岛市文化路366号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130324X0902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卢龙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秦皇岛市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秦皇岛市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池、鼓风机房及变电站、絮凝沉淀池、滤站、污水脱水机房、电器系统、仪表自控系统、综合楼及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污水处理采用CASS二级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机械浓缩脱水方式。日处理污水20000立方米。秦皇岛市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一标段)包括: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维保,概算约40万元。 2、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 3、交货期:甲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二、 招标内容:本工程所需二氧化氯发生器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维保。 三、 资质要求: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及安装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并领取招标文件: 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须出示原件)、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代理商)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的该产品国家指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企业简介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到卢龙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2日~2009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招标代理单位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请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人:秦皇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民族路北319号 联系人:孙开智 电 话:(0335)3656017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66号银都大厦507室 联系人:杨艳 电 话:(0335)3635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