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青少年宫迁建工程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 |
点击:68次 日期:2009-07-20 00:00:00.0 |
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唐山市青少年宫迁建工程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唐山市青少年宫迁建工程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建设地点: 唐山市凤凰新城,友谊路以西,光明路以东,朝阳道以南,长虹道以北。 (三)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 总占地面积4.44183公顷,总建筑面积3631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11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61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六层,建筑主体高度29.7米,框架结构。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内容 唐山市青少年宫迁建工程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四、工期 240天(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等级一级资质、专业灯光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专业音响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主办方,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到唐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是独立投标人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舞台机械工程综合等级资质证书、专业灯光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资质证书、专业音响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资质资证书、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埠投标人报名同时还须提供进唐备案手续。 2、投标人是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应资质证书、联合体主办方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其他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各成员在其各自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外埠机电设备安装单位报名同时还须提供进唐备案手续。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人: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15-2059650 传 真:0315-20596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0315-3195003 18903396112(石家庄) 传真:0315-319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