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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及交通量调查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66次 日期:2011-06-21 00:00:00.0

G6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及交通量调查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及交通量调查站改造工程已由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G6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及交通量调查站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1]316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是对G6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LED情报板)及交通量调查站进行改造施工。

2.2招标范围:搬迁并安装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设置悬臂式可变信息标志,设置交通量调查站及相关配套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为2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驻地办2个;设备采购为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一标JZ-NM-1):主要包括将京藏高速呼包段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LED情报板)20套(因呼包段高速改扩建)搬迁至京藏高速包头至巴拉贡段,在匝道收费站前分别设置悬臂式可变信息标志12, 利用主线门架设置交通量调查站24套及相关配套工程。

施工二标(JZ-NM-2):主要包括新增9套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设置于巴拉贡至蒙宁界段,在匝道收费站前分别设置悬臂式可变信息标志11, 利用主线门架设置交通量调查站22套及相关配套工程。

监理标JZ-NM-3):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京藏高速内蒙古段可变信息标志及交通量调查站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电缆采购标JZ-NM-4):采购电缆65315米,其中YJV22-1KV-4×6mm210620米,YJV22-1KV-4×16mm2 1910米,YJV22-1KV-3×25+1*16mm252785米。

交通流量站采购标JZ-NM-5):采购交通量调查站43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施工一标、施工二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年营业额2亿以上;近三年内从事高速公路类似工程二项以上。近两年的年营业额2亿以上,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监理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3.3 对设备采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电缆采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近两年的年营业额1亿以上;

3.3.1.2投标人应为具有本合同采购电缆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出现一个;

3.3.1.32年生产产品在地级市、省会以上城市道路或公路上使用,并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3.3.2交通流量站采购标的资格要求

3.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3.2.2投标人应为具有本合同采购交通量调查站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出现一个;

3.3.2.3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技术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交通量调查站的要求且产品已通过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组织的“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应提供证明文件);近2年生产产品在地级市、省会以上城市道路或公路上使用,并有良好的使用效果。

3.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4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货物的制造和供货;

3.3.5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3.7能够提供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服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62320116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下午15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天和大厦东塔101014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备采购标段不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施工、监理标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公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0/标段。监理、设备采购标段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1000/标段,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715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天和大厦东塔101014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mgsgl.com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yd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

编:010051

话:0471-2305647 0471-2305653

真:0471-2305653

联 系 人: 闫旭亮 关曙光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天和大厦东塔101014

编:010051

话:0471-2357308

真:0471-2357308

联 系 人:王利凤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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