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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文苑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点击:36次 日期:2009-07-11 00:00:00.0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永清县文苑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分一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采用BT方式建设,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再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再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四年后再付工程结算价款的40%。工程建设地点:永清县文苑路。工程规模:道路宽16米,全长1043.156米;排水管道2497米。主要内容:道路及排水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18日,竣工日期:2009年10月15日,工期89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等级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市政专业];⑤授权委托书;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廊坊市外队伍除持以上6种原件外还须持入工程所在地投标备案手续(以上均须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于200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永清县建设局五楼512室报名、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提交到永清县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永清县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 标 人:永清县盛业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永清县城内
联 系 人:王德厚   电话:13180345679  邮政编码:065600
招标代理机构:永清县益民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永清县裕丰街6号(建设局五楼)
联 系 人:孟令章   电话:0316-6686953    邮政编码:065600
日期:200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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