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餐饮文体中心、综合楼工程 |
点击:45次 日期:2015-02-24 20:04:05.0 |
1.招标条件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餐饮文体中心、综合楼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十发改【2013】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十堰市北京中路 2.2、规模:共2栋,框架结构、地上三、五层,建筑面积约19300平方米 。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 约4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餐饮文体中心、综合楼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及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监理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拟报名申请参与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仅能对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教学楼工程、宿舍楼工程、餐饮文体中心及综合楼工程其中一个工程项目提出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9 家。 4.2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参与投标。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申请施工报名单位必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备案证、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证书、近三年承担类似规模项目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申请监理报名单位必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市外企业备案证、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地 址: 十堰市人民南路十五号 联 系 人:杨 雄 电 话:0719-8887308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 系 人:马晓丽 电 话:0719-81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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