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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水厂建设项目(二次)

点击:50次 日期:2015-02-24 20:0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水厂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政扶函[2013]32批准建设立项,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部门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1:1,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均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  

2.2 规    日供水能力15000m3/d,配水管网约20km;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2.招标范围:

2.3.1地质勘察:项目厂区内、外所需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 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    

2.3.2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地质勘察;二标段:设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地质勘察: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资质;

3.2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地质勘察: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2设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近三年内完成二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5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8日至2015年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话:0719-8208350

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      

联系人:胡玉刚   电话:138728105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76号

联系人: 曾红琴   电 话:0719-8682949/1359375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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