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胡枧路胡家村至枧槽村通村路工程 |
点击:135次 日期:2015-02-24 20:03:50.0 |
1.招标条件 十堰市茅箭区胡枧路胡家村至枧槽村通村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以茅政发【2014】1号《关于分解落实区政府2014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及十件实事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胡枧路胡家村至枧槽村通村路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十堰市茅箭区胡枧路胡家村至枧槽村通村路工程施工工作,路线全长为3.387公里,双向两车道,其中A线0.383公里,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6米(含胡家村中桥一座);B线3.004公里,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宽5米。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 2.3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境内。 2.4开工日期:2015年3月,预计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道路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设计要求及其它相关行业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要求,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6合同估算价:约58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任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6日(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报名。 5.2施工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拟派本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职称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原件、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本项目提交的复印件均应清晰清楚,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3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十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yggzyjy.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 招标人:十堰市茅箭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 15897877361 招标代理:十堰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9-858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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