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石洞沟等6座其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理(二次) |
点击:56次 日期:2015-02-24 20:03:37.0 |
1、招标条件 十堰市张湾区石洞沟等6座其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经由省水利厅列入2014-2017计划,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水利水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十堰市张湾区石洞沟等6座其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张湾区石洞沟等6座水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对张湾区石洞沟等6座其它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 2.4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人,请于 2014 年11月 5日起至 2014 年 11月 9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入鄂备案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按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收费,由代理公司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联 系 人: 黄 玲 电 话: 0719-8523269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晓丽 电 话:0719-8119116、1597184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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