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
点击:34次 日期:2015-02-24 20:03:04.0 |
1.招标条件 十堰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风华新(十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项目垃圾预处理工程已具备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为东风华新(十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旁 2)规模:征地范围内(61800m2)场区平整及边坡挡土墙工程,其中土石方工程总挖方25.88万方,填方4.60万方;建设场内砼道路7899 m2;场内排水工程(截洪沟1341.3m,排水沟1426m) 3)计划工期:场地平整及边坡挡土墙工程90日历天;砼道路、场内排水工程45日历天。 4)投资概算:3020万元。 5)招标范围:十堰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垃圾预处理工程总图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和相应施工工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统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申请人近三年(即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下同); 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其注册单位必须为申请人单位,且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 7)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具有上岗证书或培训证或资格证书; 9)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报告,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发生亏损。 10)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自2012年2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监理申请人资格要求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监理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近3年(即2012年2月至2015年2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下同); 4)拟派驻项目现场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其注册单位必须为申请人单位,且近三年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总监; 5)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报告,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发生亏损; 6)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自2012年2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监理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或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施工项目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监理项目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东风华新(十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95号 联 系 人:郭毓 电 话:0719-7580563 招标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孙静静、龚超 电 话:027-8727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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