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点击:38次 日期:2015-02-24 20:03:01.0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4】10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代建单位委托,现对本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4. 工 期:暂定90日历天 5.总 投 资:约人民币800万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具备本次招标相关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原件)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垃圾渗滤液处理(环保)工程设备的供货、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处理量为1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本工程所指业绩是投标人单独履行的全部设备供货调试的业绩,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共同完成或工程部分设备供货的业绩,以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和环保部门出水监测报告(水质验收的送检单位须是投标人)原件为准,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新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标准,中标后需现场考察核实。〗 (6)本次招标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设计要求,核心的NF膜、RO膜、MBR膜必须为进口知名品牌,投标人必须满足和响应本次招标的技术参数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膜元件制造厂家或中国地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申请报名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本公司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职称证件原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膜元件制造厂家或中国地区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ISO9001等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 2014 年12月18日至2014 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yzbtb.com)。 11.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0719-8208350 招标人: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勇彬 联系电话:1300613878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 联系人:马晓丽 联系电话:15971847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