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京能热电联产项目主厂区场区平整工程 |
点击:98次 日期:2015-02-24 20:02:59.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京能热电联产项目主厂区场区平整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能源[2011] 9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京能热电联产项目服务协调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2.3 规模:每个标段挖方各约220万方;填方各约261万方;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各约3300万元; 2.6 招标范围:十堰市京能热电联产项目主厂区场区平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7 本次招标报名施工同一资质只能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土石方专业工程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监理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5日至 2014 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2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张湾区京能热电联产项目服务协调指挥部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0719-8526311/135937700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红琴 电 话:13593759760/0719-8682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