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48次 日期:2015-02-24 20:01:50.0 |
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4]201审查批复,投资计划已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4】115、124号文件下达并落实到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工程项目区涉及楼台乡的安坪、塔院、楼台、三台、西坡等5个村,双台乡的花元、普渡、吉阳、渔塘、双台等5个村,文峰乡的太河、轻土坪等2个村,共12个行政村,设计灌溉面积2.02万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4个、监理标段1个。
第1标段(合同编号:ZSXNS/2014/SG-1):竹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双台片区建设工程
第2标段(合同编号:ZSXNS/2014/SG-2):竹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楼台片区建设工程
第3标段(合同编号:ZSXNS/2014/SG-3):竹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文峰片区建设工程
第4标段(合同编号:ZSXNS/2014/SG-4)高效节水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5标段(合同编号:ZSXNS/2014-JL):竹山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2.3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
(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二项同类水利工程(灌区或小农水项目)施工业绩。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乙贰级及以上灌溉企业等级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高效节水(喷、微灌(含小管出流)、管道灌溉)项目业绩。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5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五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第1-3标段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要注明办公及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核实);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检察院投标企业查询档案;
(6)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提交报名标段两份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9)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第4标段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要注明办公及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核实);
(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乙贰级及以上灌溉企业等级证书;
(4)报名标段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有效合同)。
第5标段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且要注明办公及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核实);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检察院投标企业查询档案;
(5)提交报名标段同类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有效合同)。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19-42303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2期301室
联 系 人:刘凯
电 话:027-87112156、15907129462
电子邮 件:811148305@qq.com
2015年元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