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演艺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
点击:59次 日期:2009-07-02 00:00:00.0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内容 |
招标公告 任丘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在任丘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将对任丘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演艺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任丘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演艺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任丘市中华路北侧,昆仑道东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832平方米,框剪结构。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 期:有效工期12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有效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等级:合格(本项目争创安济杯) 二、招标内容 任丘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演艺专用设备供货、安装(包括路线设计及安装在内)、调试、协助招标人完成专项验收并配合本项目的总体验收并交付使用、负责人员培训及维保。 三、投标资格 具有本项目所需设备生产能力或代理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同时具有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或以上)、舞台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或以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或以上),有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投标申请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以下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或以上)、舞台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贰级或以上)、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贰级或以上)、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任丘市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62550 邮 编: 050081 联系人:常艳 联 系 人:梁卫 电话:0317-2321076 电 话:0311-83086905 传 真:0317-2234354 传 真:0311-83086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