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廉租住房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招标 |
点击:63次 日期:2009-07-02 00:00:00.0 |
平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内容 |
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编号:TZPX200911 招标人:平乡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平乡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经平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本项目以“政府主导、企业垫资、小区配建、政府回购”为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项目法人。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乡县廉租住房建设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平乡县育才路中段南侧(原县纺织公司)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18亩,预计建筑面积20000平米共400套廉租住房 招标范围:开发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组织和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建设要求: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户型设计实施;县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销售要求:廉租住房建成后由县住房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分配或出售给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体由物价部门结合县房产管理局和市场价格确定,原则上按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出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资质。 4、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5、公告时间:自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止。 6、招标文件发售(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平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外埠企业领取文件时,还需携带资质证、开发业绩证明以及其他投标方应具备的证明资料在平乡县建设局办理备案证明,然后持备案证明到规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地 点:平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殿杰 电 话:0319-3889907 时间:2009年7月2日至2009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分-11:30分 ;下午:14:30分-17:30分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叶银彩 联系人:张殿杰 联系电话: 7863823 联系电话:3889907 2009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