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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文化站

点击:44次 日期:2009-06-16 00:00:00.0
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 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政府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文化站工程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壹个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65M2。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孟村县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从 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处进行书面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方为报名有效。时间为2009年 6 月 16 日至2009年 6 月22 日,每天8:30至11:30, 14:3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  本工程报名队伍过多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报名队伍少于七家(含七家),则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7.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均售后不退。

招   标   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市仁泰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沧州市浮阳南大道14号(原市二招)院内北四楼
邮政编码:061001              联   系  人: 王晓敏
传  真:0317-5207096     联 系 电 话:0317-520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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