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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67次 日期:2015-02-24 18:45:41.0
工程编号:HNDCZ-2015-1116 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 形  式:-
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报名地点:-  
工程简介: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5-1116
1、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财[2014]74号文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统筹资金和群众投劳折资。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鹤壁市淇滨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位于大河涧乡、金山办事处和上峪乡,涉及大河涧乡的河口、肖横岭、牛横岭、马横岭、大河涧、窑洞、小河涧、石古沟、金山办事处的蔡庄、山后、岔河、冷泉、许沟、东柴厂、庞村、刘庄、弓家庄,上峪乡的南山、胡咀、竹园、安乐洞、老望岩、西柴厂、鹿厂、后沟、中柴厂、桑园,共27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2.32万亩。建设内容包括(1)小型水源工程:新建泵站14座,配套水泵14套,总装机1182KW。新建容积480m3 的蓄水池9座,新建容积为75m3 水窑5座。(2) 渠系工程:衬砌矩形渠道26条,流量0.033-0.132m3 /s,总长31.25km。 
  2.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施工标1~6共6个标段,监理标1个标段。
   第一标段:项目实施地点在金山办事处的蔡庄、山后、岔河三个行政村。
   第二标段:项目实施地点在金山办事处的冷泉、许沟、东柴厂、庞村、刘庄、弓家庄六个行政村。
   第三标段:项目实施地点在上峪乡的南山、竹园、安乐洞、老望岩、桑园五个行政村。
   第四标段:项目实施地点是上峪乡的胡咀、西柴厂、鹿厂、后沟、中柴厂五个行政村。
   第五标段:项目实施地点是大河涧乡的窑洞、牛横岭、肖横岭三个行政村。
    第六标段:项目实施地点是大河涧乡的河口、大河涧、小河涧、石鼓沟、马横岭五个行政村。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详见各标段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第1-6标段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3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1 ~ 6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企业近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个(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企业近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个(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为准);
    3.4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施工标)投标人均可投报二个标段,但最终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若同时在两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应选择在中标价格高的标段中标,而无条件地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2月15日~ 2015年 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报名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地址: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下同)。
   4.2投标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并参加报名;
(2)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交原件);
    (3)同时按照第3条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投标人同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水利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93923015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女士  电  话:15516660136
   水行政监督部门:鹤壁市水利局建设管理科
   电  话:0392-333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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