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94#院住宅改造(二期)工程 |
点击:52次 日期:2009-06-12 00:00:00.0 |
行政服务大厅 | |||
内容 |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后审) 招标编号: 1、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94#院住宅改造(二期)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 复区兴军营路南侧94号院 ,建筑面积27684 平方米,项目投资 2150 万元,建筑规模为 五 栋, 六 层, 砖混 结构。 2.2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 94#院1#、2#、7#、8#、10#五栋六层带半下室住宅,合同估算价 2150 万元。 2.4预计工期 36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1 个标段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于 2009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7 时 30 分,持施工企业IC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 报名并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1万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 7、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章):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邮 编:056001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科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光明北大街165号海工招待所4楼418 邮 编:056001 联系人:何伯阳 电 话:5905255 日 期: 2009 年 6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