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国道延安嘉岭桥至黄蒿洼公路改建工程社会资本投资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54次 日期:2015-02-19 20:01:55.0 |
一、招标条件:210国道延安嘉岭桥至黄蒿洼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业主为延安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融资筹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延安市宝塔区黄蒿洼,起于嘉岭大桥南桥头,止于龙湾隧道出口。主要工程内容有:道路、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道路边线受控于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路线长度:1.672公里。概算投资:10871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与招商结合方式,工程建安费+工程其他费用融资。回购年限:3年,回报率:不超过10%。
本次招标总监办监理服务期为3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具备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能力,确保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资金要求;具备本项目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3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监理企业:具备公路工程甲级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3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除监理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2014年 12月22 日至2014年12 月26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908室,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 月 5 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地点为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11-213775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建设规划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