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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县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闫塔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63次 日期:2015-02-19 20:01: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安塞县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闫塔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安塞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塞县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闫塔小流域治理工程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关于安塞县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闫塔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5]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闫塔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4.2km2,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9.83hm2,营造水土保持林70.75hm2,栽植经果林38.17hm2,水土保持种草22.52hm2,封育治理面积为268.58hm2,谷坊6座,水窖16个,建设生产道路4.04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2月9日-2015 年2月13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在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5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工人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塞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联 系 人:苏晓云

  电    话:138921838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军霞

  电    话:0911-2124666   132091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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