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81次 日期:2015-02-19 20:00:55.0 |
1. 招标条件
志丹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现已由延财办建[2014]45号及延市水字 [2014]2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和地方配套,工程总投资为220万元,目前资金到位。招标人为志丹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志丹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志丹县2014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4〕135号),该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全部建设内容为:新建改造基本农田3400亩,新修水窖40眼、改造提高50处,新增灌溉面积100亩,改造提高灌溉面积300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格,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申请时间
4.1凡有意参加者,自2015年 1 月 23 日- 2015 年 1 月 27 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投标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证及安全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在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百米大道东方明珠3号楼一单元11B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延安市枣园路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楼三楼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建设规划网》、《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志丹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樊居有
电 话:13689214777
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延霞
电 话:13992105407